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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电线塔延误项目进度近一年 定安相关单位被约谈后合力解决

发帖时间:2024-03-28 20:17:40

原标题:两座电线塔延误项目进度近一年 定安相关单位被约谈后合力解决

电线塔迁移后的两座力解工地(2021年9月29日)。通讯员 程守满 摄

■ 海南日报记者 李科洲 叶媛媛 通讯员 徐露

拦路的电线度近两座电线塔搬走了。9月29日下午,塔延一路行定安喜福肉联厂项目施工方——海南宸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自国开车赶往海口。误项位被此行,目进他将和项目投资方海南喜福食品有限公司商议尽快进场施工的年定具体事宜。

当天下午,安相海南日报记者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关单整个场地已经平整完毕并用围挡围起来。约谈原先在场地内矗立的后合两座高压电线塔已不见踪迹。

遇堵

两座电线塔阻碍施工

定安喜福肉联厂项目2020年7月计划开工时,两座力解企业方才注意到工地上有两座电线塔很有可能会影响后续施工。电线度近而要搬走这项目的塔延“拦路虎”殊为不易。刘自国算了算,误项位被前后花了将近1年时间。目进早在2020年9月,一路行海南喜福食品有限公司就发函请求定安县相关部门协助迁移,却因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等原因迟迟得不到回复,项目因此一拖再拖。

刘自国介绍,有一座电线塔就立在施工临时道路的主道口,影响了材料的运输。另一座电线塔则影响到活动板房的建设,以及洗车槽建设、材料堆放等,施工无法推进。

工地的保安员黄智岱说,1年多来,他眼看工人来了3批,又走了3批,项目建设却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刘自国对此解释道,为了追赶建设进度,今年3月初,他们曾尝试组织工人进场,可考虑到材料运输难度、安全施工风险,以及闲置人力成本,仅盖好部分临时建筑后,4月初工人们就撤出了。

定安喜福肉联厂项目是定安县2019年11月集中签约的重要民生项目之一,总占地面积约为50亩,计划投资1亿多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屠宰生猪可达100万头、牛4万头、羊7万头,屠宰量可覆盖定安全县并辐射海口及琼北地区,将为定安动物疾病防控和肉类供给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海南喜福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勇坦言,企业方2019年12月就已经拿到土地,在完成前期清表和测量后便发现工地上有两座电线塔影响施工,此后他们曾3次发函至定安县资规局和定安县农业农村局,请求协助迁移。但直至今年5月份,企业才收到农业农村局回函,承诺于9月下旬完成电线塔的迁移。

电线塔迁移前的工地(2021年8月9日)。通讯员 朱望佳 摄

为何政府交付给企业的不是净地?发现问题后为何又无部门负责?

定安县资规局副局长符方洲说,在土地出让征求部门意见时他们并没有考虑到电线塔的影响问题,这是工作上的一个疏忽。在他看来,喜福肉联厂项目这块土地在征收时已经完成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交付土地后按照谁用地谁来搬移原则,应由企业方完成后续清表工作,但由于电线塔的迁移情况特殊,涉及线路改道和迁移费用等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责任单位,加上迁移预算方案存在漏项,打回重做又拖了一段时间,这才导致整个项目进度最终延误了近1年。

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定安县农业农村局虽然与相关部门进行过多次协调,但同样以分工不明确为由,并未推动该项目堵点实质性解决。

定安县监委委员吴淑榜坦言,分工安排直接决定了迁移的费用谁来出,后续的方案谁来制定,接下来的问题谁负责解决,这也是为何各单位“不敢管”的根本原因。

破堵

约谈后多部门合力推进解决

纷纷扰扰的分工问题直至今年5月才得以明确。经过定安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后明确,牵头单位为资规局。同月,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向企业回函,承诺9月21日前完成迁移。

但事情会就此顺利推进吗?定安县纪委监委调查后发现,此后3个月内,电线塔迁移进度仍然缓慢。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21年8月。当月26日,定安县纪委监委约谈了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有关负责人,要求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积极与企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9月15日,两座电线塔终于搬走。

“我们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将全力做好后续服务保障,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现场,被约谈单位均表示将深刻反思,今后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电线塔迁移工作。

防堵

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如何杜绝因分工不明确,部门相互扯皮等因素引起的项目停滞问题再次发生?

定安县副县长颜永豪表示,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项目为王”理念,扎实推动项目建设,定安日前已正式打响推进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定安将统筹资源和人员大干100天,着力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各类难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防止类似喜福肉联厂项目堵点情况的再次发生,定安在此次“百日大会战”中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明确分工,要求各单位落实具体责任。

根据规定,定安各责任项目由县领导负领导责任,责任人每周至少1次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助项目堵点解决。项目责任单位负第一责任,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同时,项目业主单位发现堵点后应立即反馈给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应在半天内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项目责任县领导。项目责任县领导组织各专项组研究,应在两天内予以解决,未解决的需继续上报“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以杜绝项目停工、进度停滞等情况。

)(李科洲 叶媛媛 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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